福建通报5起汽车4S店违法典型案例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发布违法广告 、福建法典促销优惠活动未说明打折及降价基准价……8月27日 ,通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报5起汽车销售企业违法经营典型案例。起汽
未明码标价且发布违法广告
福州江铃全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在经营场所内摆放的店违4款汽车(其中2辆标识“福特新全顺”、1辆标识“域虎7” 、型案1辆标识“新宝典”)未明码标价。福建法典此外 ,通报经营场所内一面广告牌上域虎7和纳瓦拉的起汽配置对比图显示 ,日产纳瓦拉未装配多功能方向盘 、店违儿童锁 、型案倒车雷达、福建法典上坡辅助系统、通报胎压监测等配置。起汽经查看纳瓦拉官网的店违汽车配置参数发现 ,新款日产纳瓦拉许多车型有上述配置。型案为追求宣传效果 ,当事人发布不实对比数据广告贬低对手。
福州江铃全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罚款1000元。该公司发布不实对比数据广告贬低对手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2万元。
侵犯“HONDA”注册商标专用权
福州实力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在未查验产品的“HONDA”注册商标专用权证明资料的情况下,通过来自广州的上门推销业务员以每个10元、12元 、20元 、25元 、3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HONDA机油格15400-RTA-003”“HONDA火花塞9807B-5617W”“HONDA汽油格17048-T0A-000”“HONDA后刹车片43022-S9A”“HONDA前刹车片45022-SHJ”。至案发 ,以每个15元 、25元 、50元 、45元、45元不等的价格售出,销售金额共计885元 。上述汽配产品经“HONDA”注册商标所有人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 ,属于侵权产品。此案违法经营额共计4950元,违法所得共计885元。
福州实力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HONDA”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行为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照《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配产品 ,罚款1万元。
促销优惠活动未说明打折及降价基准价
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2021年4月9日起,对两款汽车开展促销优惠活动 ,计划到5月底结束。在公司展厅现场,其中一款汽车车顶放置展示牌标示“直降8000元”,另一款汽车车顶放置展示牌标示“限时特价8.5折抢购”

